13种"瞎忽悠"的药品挨当头棒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7/9/26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向云南省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生产企业发出了暂停销售通知书。自9月24日起,紫灯胶囊等13种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被责令在江苏省范围内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必须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可后,方可恢复销售。
13种药品已被暂停销售
被江苏省药监部门"棒杀"的这13种被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分别是: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灯胶囊、太原华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蓝口服液、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心脑通胶囊、山东昌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味灵芝菌片、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熊胆丸、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消肿片、贵州老来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刺参九正合剂、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和胶囊、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丹散结胶囊、北京知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续断接骨丸、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茸鞭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化瘀丸。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被暂停销售的这13种药品,均在江苏省媒体上发布了严重虚假、违法的广告。有的夸大疗效,适应症超出了药监部门认定和审批范围,误导患者用药;有的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作疗效证明,对消费者有较大的欺骗性;有的作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对患者用药安全构成隐患。
广告与实际功效差异大
据悉,太原华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蓝口服液(国药准字B20020591)是一个辅助治疗心血管病的处方药,有活血化瘀的功效,适用于心通瘀阻型冠心病心胶痛的辅助治疗。
而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的违法广告中,该药品宣称"能迅速进入活栓(游离栓)内部,破除排出血栓,清理大量沉积于动脉的血脂斑块、血垃圾,让血液不再黏稠,并阻止甘油三脂和胆固醇过量吸收,降血脂,清血液,阻止血栓产生。使用4个疗程后,能除死栓,彻底告别猝死。使用6个疗程后,能够防止死栓二次生成,防止血管二次狭窄,达到完全康复的目的",并宣称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炎、风心病、肺心病、先心病及其引发的胸闷、气短、房颤、早搏、前心后背疼痛等病症。
贵州老来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刺参九正合剂(国药准字Z20025506)是一个中成药处方药,有解毒散结、和胃生津的功效,适用于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晕、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而它在广告中宣称是最新一代抗癌新药,能够全面抑制和破坏癌细胞异常基因,从而使癌细胞停止生长和逐渐凋亡,彻底修复"肿瘤易感性细胞",彻底消灭肿瘤的复发因素。适用于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白血病等10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试想,一个用于辅助治疗放、化疗后不适症状的药品被宣传成了抗癌新药,还编造一些深奥的"作用机理",如果患者听信了它的宣传,使用该产品而中止了其他抗癌药物的治疗,不但多花冤枉钱,更会贻误病情、耽误治疗,其危害性可见一斑。
登报道歉后方可再销售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指出,这些违法广告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立即停止发布该药品的违法广告,并暂停该品种在江苏省范围内的销售。江苏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仍在进行销售的,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违法广告药品必须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可后,方可恢复销售。
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刊登更正启事在江苏首次实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解释,各企业必须尽快在原先刊登广告的媒体上发布当时违法违规广告的道歉申明。向老百姓解释,原先的哪款哪条涉及违法行为。该更正内容必须经过省局审查同意才能刊发。否则该药品不能在江苏地区继续销售。
有关法律界人士指出,该项做法作为对于整肃药品市场是一种有利的尝试。在法治社会,药品生产厂家必须遵纪守法地做广告,推广销售,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广告效益。相对的,有关管理和执法部门也应当依法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管理。此次登报道歉,作为新兴的形式必将推进药品监督部门的管理方式向更加合理、合法的行政管理方式发展。
依法查处净化药品市场
"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省局将坚决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人士指出。
据悉,为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增添新的、强有力的打击手段,8月下旬,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新发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暂行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严重违法广告,不但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还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坚决暂停该品种在全省范围内的销售。
另据了解,为推动虚假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这一热点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工商、宣传等部门,不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在严格把好药品广告审批关的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均及时提请工商部门查处。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批申请。今年1~8月份,全系统累计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67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