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监局紧急通知:收回两种注射用药
来源:药监局 更新时间:2007/9/11 昨日,省药监局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收回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
近日,国家药监局通报,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上海等地部分白血病患者注射该药品后,发生了神经受损、下
肢无力、尿潴留等不良反应事件。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防止不良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决定,暂停该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国家药监局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立即对该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自查,如有发现上述产品的,立即封存,对购进、销售(使用)数量及现库存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同时,各医疗机构立即启动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如果发现曾经使用上述药品的患者,要进行严密监测和观察,并将情况及时报各区药监局。
昨日,省药监局紧急通知,要求各市立即对上述药品实施收回,并依法调查处理。
西安市药监局已紧急要求,各区县分局加强对该药品的收回工作,并对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配合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回收上述两个品种,并将回收情况上报西安市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