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郑筱萸否定全国药监系统
来源:新华社 更新时间:2007/6/1 国家食品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称 已制定新措施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管
在5月31日下午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副司长颜江瑛女士表示,绝不能因为郑筱萸一个人而否定全国药监系统,也不能把郑筱萸一个人所犯的错误引申为这个系统的错误。
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颜江瑛表示,这个宣判结果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在惩治腐败方面的坚强决心和对民众的高度重视,也充分反映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刑法的严厉性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罪罚相适应的原则,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颜江瑛说,郑筱萸案件出来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总结了郑筱萸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监管系统存在的漏洞。从今年1月26日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教育。
颜江瑛表示,两个月的集中教育充分认清了郑筱萸案件的失职问题,同时也进一步坚定了监管信心,也摆正了科学监管的理念——为谁监管?怎么样监管?保证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同时制定了一些新措施,加强对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中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郑筱萸不服判决拟上诉
5月29日下午,郑筱萸的辩护律师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刘宁表示,郑筱萸对判决结果当庭表示不服,目前其家属已经委托他们上诉。“这两天我们开始准备上诉材料。”“能否改判,很难说,但是我们会努力。”郑筱萸辩护律师称。从今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郑筱萸一审判决后,10日内可以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如果依然维持原判,还将由最高法院直接复核本案。对当天的判决结果,郑筱萸的两位辩护律师张庆和刘宁均表示不便评论,有关细节因与家属有协议也不能接受媒体采访。从5月16日庭审到5月29日宣判,北京市一中院对郑筱萸一案的审查只用了13天。知情人士指出,由于郑筱萸的级别和本案的高度社会关注度,北京市一中院对本案的审理高度重视,一审判决结果上周即已敲定,经请示有关领导后5月29日才正式公开宣判。据新京报
○新华时评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消息公布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拍手称快。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历来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作为制定政策、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郑筱萸为了一己之私,不惜利用权力大肆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郑筱萸案件作为典型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值得我们的所有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