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种违规宣传药品烟台被查
来源:新浪网 更新时间:2007/5/24 本报烟台5月23日讯 22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4月份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共有26种药品在烟台市某些媒体上采用夸大产品疗效或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做虚假宣传,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慎重,以防上当受骗。
据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市民向该局反映,在烟台市某些媒体上看到一些药品的广告做得很好,就去买了一些,但服用后,效果却没有广告上说得那么明显,甚至有的药品根本没有任何作用。该局组织了有关工作人员对一些媒体上的药品广告进行了调查,发现个别药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未经审批,便在一些媒体上做广告,而且在广告中夸大药品的疗效,甚至利用“专家”或让“患者”来证明药品的疗效,致使一些市民上当。
执法人员称,检查时发现的26种药品中,“尿路康”、“还原固精丸”、“六十五味参茸固本还少丸”等22种药品广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便在一些媒体上做广告,属虚假宣传。“罗珍胶囊”、“罗布麻茶”、“百癣夏塔热片(久正百癣片)”属于不能在大众媒体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药品。中国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总院生产的“金胰康胶囊”属禁止宣传类药品。
烟台市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处方药时,要仔细咨询药师。非处方药应按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不要轻信广告。对违法药品广告,该局将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市民一旦发现有违法内容的广告,可直接向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