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苄啶注射液
说明书
【化学名】
【英文名】
【成份】甲氧苄氨嘧啶。化学名称:3,4,5-三甲氧基苯基-2,4-嘧啶二胺。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作用类别】
【药理毒理】本品为抗菌消炎药。其机制为抑制细菌的二氢叶酸还原酶,阻碍细菌的叶酸代谢,与磺胺类药合用时,能使细菌的代谢遭到双重阻碍,从而增强抗菌效果。与某些抗生素合用时,也有增效作用,因此作磺胺类药和某些抗生素的增效剂。
【药代动力学】肌内给药10—30分钟吸收,吸收速率的快慢与注射部位的血流速度有关,吸收后在休内分布广泛,组织中的浓度比血中浓度高,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0%—46%,甲氧苄啶主要从尿中排出,24小时由尿排出给药量的40%—50%,少量经胆汁排泄,半衰期(t1/2)为8—10小时。
【适应症】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本品一般与磺胺药联合用药。
【用法和用量】静脉滴注。一次30—100mg,一日80—200mg。
【不良反应】1.由于本品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2.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3.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症状轻微。4.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禁忌】1.新生儿、早产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3.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血液病患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2.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用药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癜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3.本品易产生耐药性,一般不单独使用。4.遇结晶析出时,可温热使溶解,澄明后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早产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出现叶酸缺乏症,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1.骨髓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发生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的机会增多。2.氨苯砜与本品合用时,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可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症的发生。3.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4.与利福平合用时可明显增加本品清除,血清半衰期缩短。5.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6.本品可干扰苯妥英的肝内代谢,增加苯妥英的半衰期(t1/2)达50%,并使其清除率降低30%。7.与普鲁卡因胺合用时可减少普鲁卡因胺的肾清除,致普鲁卡因胺及其代谢物NAPA的血浓度增高。8.与华法林合用时可抑制该药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本品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智不清、骨髓抑制等。逾量的处理:(1)给尿液酸化药促进本品排泄。(2)支持疗法。(3)血液透析。长期使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细红细胞性贫血。当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应立即停药同时每天肌内注射甲酰四酰四氢叶酸5—15mg,直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
【规格】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英文名】
【成份】甲氧苄氨嘧啶。化学名称:3,4,5-三甲氧基苯基-2,4-嘧啶二胺。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作用类别】
【药理毒理】本品为抗菌消炎药。其机制为抑制细菌的二氢叶酸还原酶,阻碍细菌的叶酸代谢,与磺胺类药合用时,能使细菌的代谢遭到双重阻碍,从而增强抗菌效果。与某些抗生素合用时,也有增效作用,因此作磺胺类药和某些抗生素的增效剂。
【药代动力学】肌内给药10—30分钟吸收,吸收速率的快慢与注射部位的血流速度有关,吸收后在休内分布广泛,组织中的浓度比血中浓度高,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0%—46%,甲氧苄啶主要从尿中排出,24小时由尿排出给药量的40%—50%,少量经胆汁排泄,半衰期(t1/2)为8—10小时。
【适应症】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本品一般与磺胺药联合用药。
【用法和用量】静脉滴注。一次30—100mg,一日80—200mg。
【不良反应】1.由于本品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2.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3.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症状轻微。4.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禁忌】1.新生儿、早产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3.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血液病患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2.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用药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癜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3.本品易产生耐药性,一般不单独使用。4.遇结晶析出时,可温热使溶解,澄明后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早产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出现叶酸缺乏症,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1.骨髓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发生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的机会增多。2.氨苯砜与本品合用时,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可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症的发生。3.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4.与利福平合用时可明显增加本品清除,血清半衰期缩短。5.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6.本品可干扰苯妥英的肝内代谢,增加苯妥英的半衰期(t1/2)达50%,并使其清除率降低30%。7.与普鲁卡因胺合用时可减少普鲁卡因胺的肾清除,致普鲁卡因胺及其代谢物NAPA的血浓度增高。8.与华法林合用时可抑制该药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本品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智不清、骨髓抑制等。逾量的处理:(1)给尿液酸化药促进本品排泄。(2)支持疗法。(3)血液透析。长期使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细红细胞性贫血。当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应立即停药同时每天肌内注射甲酰四酰四氢叶酸5—15mg,直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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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暂定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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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甲氧苄啶注射液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1022418
甲氧苄啶注射液 张家口市泰康制药厂 国药准字H13023860
甲氧苄啶注射液 邯郸市冀南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3023829
甲氧苄啶注射液 福建三爱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5021260
甲氧苄啶注射液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1022556
甲氧苄啶注射液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2026369
甲氧苄啶注射液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45021201
甲氧苄啶注射液 安阳九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准字H41024817
甲氧苄啶注射液 鹤壁天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准字H41025125
甲氧苄啶注射液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43022039
甲氧苄啶注射液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6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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