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提醒:选购使用食品保鲜膜须慎重
来源: 更新时间:2007/2/15
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公告,提醒消费者要慎重选购和使用食品保鲜膜。
公告中说,食品保鲜膜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种类。PVC被广泛地用于食品、蔬菜外包装。它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中氯乙烯单体残留量。人们接触过量的氯乙烯后,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二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的种类及含量。我国国家标准允许限量使用己二酸二辛酯(即DOA)作为增塑剂(不超过35%)。1988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氯乙烯单体≤1毫克/千克。此限量与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限量要求是一致的。2003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20类65种可以使用的加工助剂。DEHA(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也是一种增塑剂,但未被列入标准,不允许使用。含有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超过100℃),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消费者购买保鲜膜时要尽量选择PE材料的,或标识不含PVC的食品保鲜膜;PVC食品保鲜膜不宜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康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