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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思怡到张衡生:治治社会上的“冷血病”

前不久,在《潇湘晨报》上看到这样一篇报道:“3月7日夜间,29岁的衡阳人张衡生行走在107国道湘潭县茶恩寺镇1723界碑处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张衡生双腿骨折,右脚肿大,左脚开裂,但伤不致死。拖着露出森森白骨的双腿,他爬到了事发现场30米外的稻田里喝水。村民将他扶到路边树下,给他换上衣服,盖上茅草,送来食物……事发后,当地村民先后拨打电话给湘潭县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茶恩寺镇派出所、茶恩寺镇民政所寻求帮助,但均无果。3月12日清晨,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中,张衡生冻死在路边。”
  很自然地,我想起了曾经让我泪流满面的另一篇报道:吸毒的母亲在外面被抓,她多次向公安人员提出,3岁的女儿被自己锁在家中,要求公安人员通知家里人去照看孩子,并把姐姐的电话告诉了公安人员。但是,她的家人没有得到通知,3岁幼女被活活饿死……《中国新闻周刊》关于此事的报道令人不忍卒读:“没有人否认这个结论:小女孩是被饿死的。后来人们发现,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可以推断,在被锁在屋里的日子里,孩子始终没能找到果腹的东西。之后,她就趴在那扇最终未能开启的门边……”
  想像着3岁的小思怡哭着敲打房门、直到声嘶力竭最终倒下,想像着这个可怜的孩子死前可能经历过的漫长的痛苦、悲伤、恐惧、无助和绝望,谁能不为之动容?
  在网上,我曾看过专为小思怡建立的纪念网站,我也曾写过一篇苍白的文字来祭奠这个幼小的灵魂,祝她能够在天国安息。而现在,当我又一次看到这种生命在无望中殒灭的消息,当我去想像张衡生苦苦支撑五天后在一场漫天大雪中告别人世的惨剧时,我的心再一次感到震颤。
  在这两起事件中,某些公安人员的不作为无疑是酿成惨剧的重要因素。我们中国人历来是讲究“人命关天”的,但从小思怡到张衡生,我们却接连看到少数公安人员所暴露出来的“冷血病”。这样的“冷血病”主要有两个“病根”:一是体制上的漏洞,这造成诸多职责上的混乱,“谁都可以管”,最后的结果就是“谁都不管”;二是少数公安人员极度缺乏职业道德,责任感极度匮乏。而这又跟管理、监督等诸多制度不健全或苍白乏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样的分析早已不是什么新论,但何以论了一年又一年,而此类悲剧却不但没有绝迹,反而一再发生?这些广受关注的“恶性事件”发生后,总会有领导发话、调查组调查的程序,但是单靠这些,似乎还不足以治愈这骇人听闻的公安“冷血病”。
  要想治好这种“病”,除了尽快从体制上着手,规范制度、健全管理外,还有一点我认为也十分必要,那就是对公安机关所“问责”的负责人的级别应该再往上提提了。就像李思怡案,最后是两名民警被判刑。虽然也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的决定,但我认为,对于性质、影响均如此恶劣的案件,作为涉案民警的市、省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也应该接受这些恶性案件所带来的“问责”责任。
  我曾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看到公安人员解落被拐儿童、卧底擒凶之类的新闻报道,我为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人民作出的贡献与牺牲而深深感动。正因如此,我才更加迫切地希望看到类似于“冷血病”这样的“硬伤”远离我们的公安队伍,不要让小思怡和张衡生这样的悲剧重演。 文/李家伟
  编辑点评:作者之言发自肺腑,令人动容,令人警醒。我们的社会对公安人员向来不缺乏尊敬和爱戴,他们的功绩不容抹杀,但是问题的确需要解决。不过,此类漠视人民利益的“冷血病”并非只存在于公安系统(中的个别人),其他各类行政部门有没有?大家心中自有答案。所以,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思想绝非漫无目的的空谈,职业道德、人民利益当为各类行政部门、各种公职人员时刻牢记在心。